
作者:佚名更新时间:2025-08-16 01:51:20
我叫灵犀,八岁那年,我从西北的黄土高坡,一头扎进了京市的泼天富贵里。带我走的人是祁家的主母,宁舒。一个穿着定制旗袍,连微笑弧度都精准到毫米的女人。她选中我,理由简单粗暴长得丑,看着就老实。而且,你很爱钱,对吗我点点头,攥紧了衣角。在我的老家,爱钱不是缺点,是活下去的唯一信条。很好。宁舒的指尖点在一份合同上,跟在我儿子烬川身边,赶走所有想靠近他的女人。你是他身边唯一的追求者,是他最忠诚的舔狗。月薪十万,干得好,有奖金。十年后,他顺利接手家业,你拿到三千万尾款,从此人间蒸发。记住,你的任务是让他厌恶女人,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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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是祁家的主母,宁舒。一个穿着定制旗袍,连微笑弧度都精准到毫米的女人。 她选中我,理由简单粗暴:“长得丑,看着就老实。而且,你很爱钱,对吗?” 我点点头,攥紧了衣角。在我的老家,爱钱不是缺点,是活下去的唯一信条。 “很好。”宁舒的指尖点在一份合同上,“跟在我儿子烬川身边,赶走所有想靠近他的女人。你是他身边唯一的‘追求者’,是他最忠诚的‘舔狗’。月薪十万,干得好,有奖金。十年后,他顺利接手家业,你拿到三千万尾款,从此人间蒸发。记住,你的任务是让他厌恶女人,尤其是厌恶你这种类型的,这样,他就不会对不该动心的人动心。” 她口中“不该动心的人”,是温家那位众星捧月的千金,温清沅。 我毫不犹豫地签了字。 三千万。这个数...